先不仔細去探究這個問題的細節,直覺地想這個問題,也應該知道這跟跑者的實力與完賽時間有關。
跑者消耗的能量,可以從耗氧量(攝氧量)來推算。每消耗一公升的氧氣,大約等同於燃燒了二十千焦耳的能量( 20 kJ)。
下面試著分別從全馬完賽時間為 4.5 小時、4 小時、3.5 小時、3 小時、2.5 小時與 2 小時 06 分(平均配速 3:00/公里)跑者來推算他們跑完 42 公里後所消耗能量。
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數據是:以上這些完賽時間的跑者,在跑完一場全馬的「平均攝氧量」是多少?要確認這個問題,首先要找到不同全馬完賽成績者所對應的最大攝氧量。這方面的論文很多,我這邊先採用丹尼爾博士(Jack Daniels)的研究數據(表格出自《Lore of Running》, P 72~73 ):
從丹尼爾博士的研究中,我們可以找出下面各完賽時間的跑者所對應的平均最大攝氧量:
- 4.5 小時:32.8 ml/min/kg
- 4 小時整:38.0 ml/min/kg
- 3.5 小時:44.5 ml/min/kg
- 3 小時整:53.5 ml/min/kg
- 2.5 小時:63.3 ml/min/kg
- 2 時 6 分:81.0 ml/min/kg
另外一組研究團隊戴維斯(Davies)和湯普森(Thompson)的數據則高出許多(表格出自《Lore of Running》, P68~69),如下:
從湯普森博士的研究中,對應的平均最大攝氧量較高;若我們綜合上述兩組研究者的數據,我們可得到下面的區間:
- 4.5 小時:32.8 ~ 38.9 ml/min/kg
- 4 小時整:38.0 ~ 44.1 ml/min/kg
- 3.5 小時:44.5 ~ 50.8 ml/min/kg
- 3 小時整:53.5 ~ 59.6 ml/min/kg
- 2.5 小時:63.3 ~ 68.2 ml/min/kg
- 2 時 6 分:81.0 ~ 82.3 ml/min/kg
從《丹尼爾博士的跑步方程式》一書中,可以知道,全馬跑者的強度大約會落在最大攝氧量的 74~84% 之間,實力愈強的跑者,會愈接近 84%;跑比較慢的跑者,會愈接近 74%,依據這個原則我們假設這些跑者在全馬過程中的平均攝氧量為:
- 4.5 小時:74% VO2max ✕ 32.8 ~ 38.9 = 24.3 ~ 28.8 ml/min/kg
- 4 小時整:76% VO2max ✕ 38.0 ~ 44.1 = 28.9 ~ 33.5 ml/min/kg
- 3.5 小時:78% VO2max ✕ 44.5 ~ 50.8 = 34.7 ~ 39.6 ml/min/kg
- 3 小時整:80% VO2max ✕ 53.5 ~ 59.6 = 42.8 ~ 47.7 ml/min/kg
- 2.5 小時:82% VO2max ✕ 63.3 ~ 68.2 = 51.9 ~ 55.9 ml/min/kg
- 2 時 6 分:83% VO2max ✕ 81.0 ~ 82.3 = 67.2 ~ 68.3 ml/min/kg
接著下一個問題是:人體每消耗一公升氧氣可產生能量大約多少呢?
這跟運動強度有關,在高強度的跑步狀態中,身體主要使用醣類,而每一公升的氧氣可以產生 5.05 kCal 的能量(此時的呼吸交換率 RER 定義為 1.00);如果完全使用脂肪,那每一公升的氧氣所產生的能量是 4.69 kCal (RER 定義為 0.7,但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不太會發生)。
若沒有特別採用高醣或低醣飲食的一般人,在安靜狀態下,身體混用脂肪和醣類的比例大約是 67:33,在這種情況下,一公升氧氣所產生的能量是 4.80 kCal。但在全馬的強度下,這個數值會比較高,估計在 4.92 kCal 附近,此時 RER 為 0.90,能量來源中「脂肪:醣類」= 32:68 。然而,若是訓練有素的長距離跑者,RER 會比較低,也就是脂肪的比例會比較高,所以一公升的產能會更趨近於 4.80 kCal,但這邊我們全都以 4.92 kCal 來計算。
接著我們用某位體重 65 公斤的跑者來計算,可得這些完賽者的能量使用區間如下:
- 4.5 小時(270 min): 24.3 ~ 28.8 ✕ 270 ✕ 65 ✕ 4.92 ÷ 1000 = 2096~2486 千卡
- 4 小時整(240 min): 28.9 ~ 33.5 ✕ 240 ✕ 65 ✕ 4.92 ÷ 1000 = 2217~2572 千卡
- 3.5 小時(210 min): 34.7 ~ 39.6 ✕ 210 ✕ 65 ✕ 4.92 ÷ 1000 = 2331~2661 千卡
- 3 小時整(180 min): 42.8 ~ 47.7 ✕ 180 ✕ 65 ✕ 4.92 ÷ 1000 = 2464~2745 千卡
- 2.5 小時(150 min): 51.9 ~ 55.9 ✕ 150 ✕ 65 ✕ 4.92 ÷ 1000 = 2490~2683 千卡
- 2 時 6 分(126 min): 67.2 ~ 68.3 ✕ 126 ✕ 65 ✕ 4.92 ÷ 1000 = 2709~2752 千卡
從上述計算可以看得出來,4 小時的全馬跑者,跟 2 小時出頭的菁英跑者所需要的能量並沒有差太多。
原因很簡單,雖然菁英跑者的平均攝氧量比較高,但相對攝氧量的單位「平均每分鐘所消耗的氧氣」,當菁英跑者以較短時間完賽時,他的總耗氧量(能量消耗)並不會比 4 小時跑者多太多,以上下限的平均值來計算,2 小時 6 分的跑者只比4小時的跑者多消耗大約 335 大卡。
上面是針對 65 公斤跑者的計算,下方表格中整理成表格,分別針對 55 公斤、 60 公斤、65 公斤、 70 公斤、 75 公斤與 80 公斤跑者,在下面六種完賽時間中,所需要能量的上下限區間計算,有助大家理解自已在不同完賽時間下要使用多少能量才能跑完全馬:
知道一場全馬所需的能量區間後,接下來下一篇文章要討論的問題是:這些能量分別有多少來自醣類?有多少來自脂肪?